立案要交全部的证据吗

立案要交全部的证

据吗

一、立案要交全部的证据吗

1.立案一般无需交全证据,只需呈交能初步证实案件事实的材料,像起诉状、身份证明等就行,后续诉讼过程中再逐步提交证据。立案主要是开启诉讼程序,让法院对案件有初步了解并受理。

2.民事诉讼里,若证据多或复杂,可依法院要求或诉讼进程分阶段提交。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等,或许得在立案时一并提交关键证据。

3.总之,立案时交的材料主要是让法院能受理案件并开始审理程序,并非要求全部证据一次性交完,具体要求会因诉讼类型和法院规定不同而有差异。

二、立案时部分证据未交是否影响案件受理

立案时部分证据未交一般不影响案件受理。根据“立案登记制”,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只要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受理。

立案审查主要是形式审查,并非实质审查,不以原告提交全部证据为立案前提。在立案阶段,原告只需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存在纠纷即可。后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内补充提交证据。不过,若立案时证据严重缺失,无法证明基本事实,可能影响法院对立案条件的判断。所以,虽部分证据未交不必然影响受理,但仍应尽量提供能证明基本事实的证据材料。

三、立案后补充证据是否受法律限制

立案后补充证据受法律限制。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新证据,可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提交。二审程序中,若有新证据也可提交,但对“新证据”有严格界定,如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等。

刑事诉讼里,侦查机关在侦查期间收集证据,补充侦查有次数和时间限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以一个月为限,以二次为限。

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或第三人可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

证据。

因此,立案后补充证据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内进行。

当我们探讨立案是否要交全部的证据时,要知道立案时并不需要提交全部证据。在立案阶段,主要是提供初步的证据材料,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存在,让法院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后续还会有举证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可以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比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立案时只需提供合同文本、双方主体信息等基本材料,后续还可补充往来沟通记录、履行情况等证据。若您对立案证据提交相关事宜还有疑问,比如不同类型案件立案证据要求有何差异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